办理“单独二孩”生育证要准备两方面的材料,一是要证明申办夫妇本身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另一方面是要证明申办夫妇自己只生育了一个孩子。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对如何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省卫计委表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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