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申请产权作废的声明
2014-05-30 10:46:04 来源:诸城新闻网
产权人王军,共有权人郑茂云位于人民东路20号房产一处,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城区房改字第16558号”,共有权证号为“城区房改共字第04637号”,面积67.79平方米。因共有权证号“城区房改共字第04637号”丢失,现申请公告作废。
声明人:郑茂云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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