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邱法建
编者按:工人伟大,劳动光荣。在我市建设富裕和谐现代化强市的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模人物。他们的模范行为和辉煌业绩,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伟大品格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新时期劳模精神。五一期间,我市有1个集体荣获“山东省工人先锋号”,3个集体荣获“潍坊市工人先锋号”;3人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6人荣获潍坊市“富民兴潍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潍坊金牌职工”,50人被评为“诸城市劳动模范”。为弘扬劳模精神,展示先模事迹,从即日起,本报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办《中国梦·劳动美——劳动者风采》专栏。
本报记者 巩向红 通讯员 王希杰
中等身材,肤色微黑,脸上带着微笑,看上去很和善----他就是邱法建,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同事们说起他都竖大拇指----人好、心善、干活踏实能干……去年,他被潍坊市民政局评为“潍坊市最美民政人”;今年,他被评为我市劳动模范。
“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专一行”
2003年5月,邱法建从部队转业到市民政局,先后从事过城乡社区管理、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
2003年我市开始城市社区建设试点,他白天骑自行车走街串巷,晚上加班赶制图表,手工绘制了我市第一张城市社区地图,编写了我市第一本《城市社区建设资料汇编》。2007年我市开展化农村社区建设,他加班加点起草社区服务大厅工作制度和社区服务规范,参与起草制定了《诸城市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为诸城市农村社区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4年诸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他带领职工自制地面预制块20万块,节约建设经费10万元。2005年邱法建调任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对全市120多家民间团体进行调查摸底,以年检的方式淘汰不规范的民间团体,促进了全市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2009年10月,他到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省首个县级站流浪救助管理办法,完善了我市流浪救助管理体系,得到了山东省厅和潍坊市民政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邱法建走到哪里,成绩就出在哪里,“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专一行”,邱法建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人在干、天在看,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人在干、天在看,我们要尽职尽责、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邱法建这样说。在被救助的流浪群体中,相当一部分受助对象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被救助后,需要对其进行认真看护。有的因长期流浪在外,浑身脏得不成样,他耐心地给他们理发、洗澡、换衣服;有的精神状况不正常,经常打骂服务人员,他忍受着被打、被骂的委屈,耐心地安排食宿、帮助他们查找家人。
2011年3月,被救助的甘肃天水籍流浪女突发精神病,工作人员不敢近前,他带头对其进行精心护理,一边经受着该名患者乱咬乱叫乱打乱骂,一边想方设法联系她的家人。经过一段时间精心护理和心理疏导,终于使其恢复正常。其后家人写来了感情真挚的感谢信,赞叹“山东人就是好,诸城人真善良”。
“只有团结协作的团队才是一流的团队”
“只有团结协作的团队才是一流的团队”,这是邱法建的工作理念。他每到一个岗位,总是创造一个生机勃勃、和谐向上的氛围。他尊重和关怀每一位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救助保护工作吃苦受累不说,还要经受很多委曲,有些同志思想上难免有所想法。邱法建便经常教育大家:“我们受点苦,流浪乞讨人员就能感受到温暖;我们受点委曲,被救助人员的家庭就会感受到幸福。我们的付出会有温馨的回报。”他注意发挥大家的集体力量,造就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团队。2009年10月以来,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927人次,为流浪人员提供了可靠的生活保障。市民政流浪救助业务在潍坊市年终考核评比中年年名列第一;2012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成为山东省首家被民政部授予国家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县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