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健康 > 风向 > 止咳药屡成“毒品” 药品流通监管堪忧

止咳药屡成“毒品” 药品流通监管堪忧

2014-04-22 08:57:06 来源:转载

  江苏泰州兴化市一位姓朱的小伙子,几年前偶然接触到了一种止咳药水,后来就再也没停过,到目前已经花掉了一百多万元。朱某喝的咳嗽药是一种名为“立健婷”复方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液,瓶装的是120毫升,袋装的是10毫升。奇怪的是,朱某如此大剂量地喝这种药并不是为了治病,更不是为了治咳嗽。(4月20日中国广播网)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所谓处方药自然是要根据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为什么要医生处方呢?就是有很多药品具有“上瘾性”,在安全标准内就可以治病,如果超量和长期使用就会产生依赖。

      早在2010年,媒体就曾报道,止咳药水作为处方药在一些地方的学生中受到学生的追捧,他们把止咳药水当成功能饮料喝,有的学生甚至可以一天喝一两瓶。喝咳嗽水成瘾,用感冒药炼毒,药品距毒品不仅仅是一字之差,甚至连学生都无以幸免。相比于显形的用于制毒而言,隐形的治疗用药上瘾更难监督。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恐怕还在于违法成本过低。虽然止咳水、曲马多等属于被严管的处方药,却没有被列为毒品,再加上销售环节“实名制”落实不力,致使有关部门在监管上遭遇困难。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旦被查出,不过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即便对于相对严格的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特殊药品,对未按处方销售的行为,具体的处罚也相对偏轻。比如惠州市从2009年至今已查处滥卖止咳水药品67宗,处罚近40多万元,但几乎没有药店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没有人员因药物违规销售而入刑。

      事实上,随着药品电子监管网功能的不断完善,实施对药品渠道的技术管控并不困难。不过,若是不能改变时下违法成本过低现状,牟利与风险之间倒挂的矛盾不解决,大剂量的销售行为如果不纳入毒麻药品对待,以犯罪行为对待,可能无以对违规者产生震慑力。对于日益泛滥的处方药滥卖现象,技术跟进是一个方面,强化处罚以达到惩戒作用更是当务之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