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受理国有土地证补证申请的公告
2014-03-21 09:00:36 来源:诸城新闻网
李凤臣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李凤臣东临李淑跃,上至孙玉芳,下至王清华,地号为(17)1046-1,使用全面积为15.38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5.38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无异议,即补发新证,原土地证作废。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9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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