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土地证号:诸国用(1997)字第010100号,地号为:010100,使用权面积为4994.6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异议,原土地证作废。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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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土地证号:诸国用(1997)字第010100号,地号为:010100,使用权面积为4994.6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异议,原土地证作废。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