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源头治理。实行扬尘污染治理“一票否决制”,对新开工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准开工建设,不予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等手续。3月份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突出抓好对施工现场周围围挡、建筑工地大门口、主要道路及生活区硬化、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设置、土方覆盖、高空抛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封闭运输等重点项目的扬尘污染排查整改工作。
抓监控措施。除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外,在我市建筑工地推广实施自动冲洗设备和工程远程监控系统。力争到6月份,城区在建工程全部推广实施自动冲洗设备和在建工程远程监控系统,提高防尘、抑尘动态监管水平。
抓惩戒机制。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和“三八六”环保行动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扬尘污染整治大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现场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企业资质和年终评先树优挂钩,确保我市在建工程扬尘防控100%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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