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明明的父亲已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11岁男童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能力,但拥有完整的、独立的人格,享有充分的人格尊严权。每个家长有教育和管理自己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该种义务不能侵犯孩子的人格尊严。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家教“冷暴力”将在一定程度上让明明承受来自学校和社会的压力,或是同学与邻居的歧视、白眼等,容易给他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比如导致其出现不自信、不敢与人交流,或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等心理阴影。
俗话说“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成功的家教,应该远离“恶语、恶行”,而深悟“良言、善行”的妙用。否则,其教育效果,必然适得其反。 (图/张国亮 文/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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