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告
2014-02-21 09:48:45 来源:诸城新闻网
杨志龙,身份证号码:370782198305167411,你自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24日旷工,共计1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诸城福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19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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