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国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本网讯 (记者李娟)2013年12月17日至20日,全国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培训班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我市物价局作为全国基层物价部门代表,就本地独具特色开展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认定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近年来,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逐步摸索出一条具有诸城特色的涉税财务价格认定新路子。自2011年7月份以来,已接受市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委托,办理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认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认定、房屋租赁计税价格认定、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土地交易价格认定等业务300多起,认定金额10.4亿元,增加税收1000余万元。
落实措施,拓展工作领域。市物价局本着“不是为了部门利益去抢活,而是围绕服务政府去发挥自身职能”的原则,积极申请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同时与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对接,宣传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011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诸城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部门分工、业务范围、工作流程、作价办法及经费保障等事项。其中《办法》第五条明确指出:物价部门是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主管部门,其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为税务机关征管过程中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指定机构。这从法律层面和源头上确立了物价部门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并且《办法》的出台还使这项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为全面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1年8月,市物价局在全省率先成立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公室,专司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该局从各科室挑选3名业务骨干,从高校中选招了3名法学和经济学研究生,为涉税办公室配备了6名业务精通、事业心强、团结实干的专业人员。同时创办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月报,扩大宣传力度。截止到目前,已编写月报25期,对于经费保障以及进一步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起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2年,该局成功办理了某大型制衣集团股权转让价格认定一案。该制衣集团赵某某作为原始股东,持有公司2.33%的股份。考虑到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分红,赵某某欲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大股东。但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格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由于企业效益较好,股权转让方要求溢价转让,受让方则以企业账面亏损为由,要求股权平价转让。为此税务部门先后找到两家当地比较有名的价格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但评估结果仍未能让两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市地税局找到了该局,并出具了委托书。接受委托后,该局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出了抵税(应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书的文本格式,确定了价格认定的方法以及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率的计算方式等。最终采用收益法认定赵某某在该制衣集团持有的70万元原始股股权现值为308.7万元(增值3.5倍),为地方增加税收近50万元。对于这一结果,不但税务机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非常满意,也为以后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认定业务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两年多来,该局共受理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认定业务208起,认定金额9.4亿元,仅此一项就增加税收近900万元。
在探索开展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认定业务的过程中,市物价局还定期邀请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该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加强股权转让基础理论和科学方法的研究,撰写的《股权转让价格认定的程序与方法浅析》一文经《山东价格评估鉴证工作通讯》转载后,在全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引起很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