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稽查干部业务素质。强化岗位技能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集中培训的优势,重点解决稽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检查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通过对电子查账软件、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干部之间交流了办案技巧,增强了实务操作能力和应对新生、突变事件的能力。
调整优化稽查人员配备。根据工作实际,从优化人员设置、创新活力、凝聚人心等方面考虑,充分发挥稽查骨干的作用,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在发扬和保持以前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注重科室整体执行力的提升。通过人员的合理流动,使科与科之间、检查小组之间、检查人员之间能够更好地相互交流工作方法、经验、查账技巧,提高整体检查人员的办案能力。
完善稽查考核工作机制。强化稽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从稽查查补收入、税收专项检查、选案管理、发票打假、协查工作、稽查管理、专案稽查、综合工作等方面对稽查工作开展综合考核。积极完善稽查考核激励制度,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将落实稽查收入计划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加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激发干部的潜在能力。
立阳光稽查形象。积极探索阳光稽查的路子,进户检查时先向纳税人送达《税务稽查事前告知书》,明确告知被查纳税人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妨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对稽查工作各环节设立办理时限,对一般税务违法案件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做到快办快结。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