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李娟 通讯员张丹丹)近日,我市辛兴镇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会上与副科级以上干部、部门负责人、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签订《辛兴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责任书》。
责任书对严明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副科级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作风情况负领导责任。一经查实通报,当事人在接受相应处理的同时,分管领导也要接受处罚。
1 条记录 1/1 页
本网讯 (记者李娟 通讯员张丹丹)近日,我市辛兴镇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会上与副科级以上干部、部门负责人、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签订《辛兴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责任书》。
责任书对严明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副科级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作风情况负领导责任。一经查实通报,当事人在接受相应处理的同时,分管领导也要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