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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证书丢失补发新证的公告

2014-01-03 09:10:13 来源:诸城新闻网
 李新泉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李新泉西临宋新泉,下至季玉强,上至姜跃进,地号为(1)957-2,使用权面积为35.17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6.34平方米,分摊面积为28.83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无异议,即补发新证,原土地证作废。
    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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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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