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证书丢失补发新证的公告
2014-01-03 09:10:13 来源:诸城新闻网
李新泉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李新泉西临宋新泉,下至季玉强,上至姜跃进,地号为(1)957-2,使用权面积为35.17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6.34平方米,分摊面积为28.83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无异议,即补发新证,原土地证作废。
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0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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