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键,身份证号码:370782198802084094,你自2013年4月30日起已连续旷工214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决定于2013年12月1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限你于12月15日前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诸城市鲁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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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身份证号码:370782198802084094,你自2013年4月30日起已连续旷工214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决定于2013年12月1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限你于12月15日前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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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