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而诸城市郝戈庄社区村民杨照见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2013年11月19日晚,郝戈庄社区巾帼工艺品厂经理吴淑珍不慎将手提包遗失在建筑工地,内有3万元现金、欠条以及银行卡和其他证件等,价值二十余万元,第二天上午,我社区村民杨照见捡到了这个提包,经过多方打听,辗转还给了吴经理。
“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杨照见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群众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社区的荣誉。社区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号召全体村民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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