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2013-11-22 10:20:26 来源:诸城新闻网
张阳,男,身份证号:370782198411082876。由于您在未请假的情况下连续旷工15天以上,已严重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及结合我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诸城金安热电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9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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