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拖欠长效机制。认真审查新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避免资金未落实的项目开工建设;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对于前期被清出诸城市场的企业,进行严密监控,彻底杜绝在我市建筑市场出现,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引导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和有关清欠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合法手段和正规渠道追讨被拖欠的工资;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和农民工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拖欠问题。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立足网格化管理机制,本着“抓早、抓紧、抓好”的原则,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排查摸底、工资表签字确认申报、公开告示牌、竣工验收制度等措施保障工资按时发放,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排摸,确保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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