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号)
根据诸城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学功的提名,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通过,任命:
周家江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马培伟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马振华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辉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徐金红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有森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郭祥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洪鹏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唐俊杰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林海涛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赵娜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诸城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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