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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

2013-10-28 16:55:10 来源:诸城新闻网
各镇(街道、重点园区)总工会,有关委局(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劳模)队伍的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决定,从10月25日起到11月5日止,对市级以上劳模生活状况进行一年一度的摸底调查。现将今年劳模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全国、省(含享受待遇的)、潍坊市、诸城市劳模(包括退离休的劳模)目前的工作情况、家庭生活状况及生活困难的情况;离退休省级以上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情况。
二、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普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步骤是:由各镇(街道、重点园区)总工会,有关委局(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负责详细调查本辖区、本系统劳模的基本情况,填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一)。对生活遇到困难的劳模要进行重点调查,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据实填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二),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职劳模提供单位财务科室出具的2012年全年收入证明,离退休劳模提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2012年养老金发放明细表,农民劳模提供所在村(居)出具的收入证明。
(2)因劳模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长期患有慢性病造成自负医药费过高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除提供(1)中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并附2012年医药费单据复印件。
(3)因意外灾害等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除提供(1)中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困难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由各镇(街道、重点园区)总工会,有关委局(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汇总后一并报市总生产保护部。
三、上报资料要求
要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劳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务于11月5日前,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连同三种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一式一份)报市总生产保护部,三种附表要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信箱: 62124782009scb@163.com。相关资料请到zgh6212478@163.com(密码6212478)邮箱下载。电话:6217020。
诸城市总工会
                                    2013年10月28日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汇总表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3年度因企业破产无法落实待遇的离退休省级以上劳模荣誉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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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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