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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盗版书“重灾区” 打印店被指罪不可恕

2013-10-24 09:44:28 来源:综合
 “《经济类数学分析》上下册一套25元,单本上册15元、下册10元。暂无现货,两节课后差不多能印好,可以来取。”以上这段话不是发生在书店,而是在天津市某985高校的一家打字复印店。由于前来复印该教材的同学络绎不绝,店老板索性提前自行复印了一批,供学生直接购买,且价格远低于正版课本单价。

出版物频遭“盗版”高校成为“重灾区”

天津市某重点高校的梁琢卓同学(化名)告诉记者,她所在高校的复印店内有复印课本出售情况,店家将一些课程教材封面复印件高挂在店内明显位置,有西方经济学、经济类数学分析、大学物理等。

此类复印店在学校很受欢迎,因为同样的书籍材料,如果从京东商城或当当网购买,价格要高出很多。“而且,上课需要阅读学习的不一定是整本书,学生更没必要花钱买新书了。”她说。

北京市某著名高校在读研究生蔡洋(化名)证实,他的学校里也有类似现象。为了满足学生“读书会”“读书课”的需求,店家甚至会复印成套书籍悄悄卖给学生。这些书籍在高年级学生毕业前再通过赠送、出售的方式流通到学生中。“去年曾经有一两家复印店因此被警方查获。”他回忆说。

蔡洋称,现在的教材、学术书籍的价格太高了,在研究生阶段,一学期的读书会、选修课原著阅读书目至少为15至20本,全买新书的经济负担对于补助有限的学生来说较重。从天津专程去北京大学图书馆查找资料的南开大学谢老师则表示,许多学术类书籍印数少、定价高,超出了大多数师生的心理预期。高校复印价格便宜,因此他经常托北京的朋友和学生从图书馆里借书低价大量复印,再通过快递寄回单位。

打印店:游走于盗版侵权边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行为。但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凯认为,目前《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问题尚存争议,“究竟使用多少本属于‘合理使用’,印数多少,复印整本还是部分,这些法律均未做出明确规定。”他说。

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闫文军表示,如果复印店提前把教材复印好,再按复印价卖给学生,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复印店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因此,复印店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而学生购买侵权复制品,是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但不构成侵权。

“合理使用”与“规范行为”的平衡

在世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中,对于私人的“合理使用”是有限制条件的,有的规定只能复制作品的部分而不能全部复制,如在德国和日本。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复印店一般贴有明文告示,严禁整本复印图书。

但闫文军和张文凯都认为,目前仅靠立法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近日,西安部分高校打印店被地方“扫黄打非”办查封的新闻引起网民关注,有不少网友建议,是否可以参考欧美国家征收“复印版税”的方法,从复印机、复印纸张、油墨的生产环节收税,以此来限制和减少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有个别国家通过“复印版税”的方式从所有复制行为中收税补偿著作权人。

对此闫文军认为,目前我国不能采用这种方式,首先,这种方式毕竟只有少数国家用,不能说是一种成功模式;第二,这种方式是不公平的,因为使用复印机的人,有很多并不是复印受保护的作品;第三,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作品数量太多,且情况较复杂,难以通过复印版税的方式改变现状。

张文凯则建议称,高校学生和老师可以联合起来,通过集体订阅、团购正版、降价教材的方式鼓励购买正版图书。“此外,地方文化教育部门也可以‘因地制宜’出台意见,比如同一本复印多少以上涉及侵权可以查封。

另据了解,2012年国家版权局提出的著作权修订草案,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修改为:“为个人学习、研究,复制他人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的片段”。业内人士分析称,如果这一规定最后获得通过,学生复印整本书将不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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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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