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市委研究,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部分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高中学校校长、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1、团市委副书记1名;
2、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3、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4、市直部门单位正科级干部
人选5名;
5、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
名;
6、市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1
名;
7、龙城中学校长1名;
8、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4名。
二、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下列职位要求:
1、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不超过28岁,即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人员身份。任科员3年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科员满1年。中共党员。
2、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年龄在45岁左右及以下,即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3年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竞争的,需具有干部身份;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在42岁以下,即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规划及相关专业学习经历2年以上,或从事规划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市招商局副局长职位:年龄在45岁左右及以下,即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具有相应工作经历5年以上。
4、市直部门单位正科级干部人选职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科级满10年,即2003年11月30日以前任职。
5、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位:年龄在45岁左右及以下,即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任市教育局中层正职、高中学校副职及其他市属学校正职、镇街(园区)中心校校长3年以上。
6、市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职位:年龄在45岁左右及以下,即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市卫生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副职;任市卫生局中层正职、市卫生局所属科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镇街卫生院正职3年以上。
7、龙城中学校长职位:年龄在50岁以下,即196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任高中学校副职3年以上。
8、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职位:年龄在35岁左右及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市教育局中层正职、高中学校和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中层正职、市属初中学校和镇街(园区)中心校校长;现任高中学校和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中层副职、市属初中学校副职2年以上;高中学校和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学骨干,教龄3年以上。
工作经历截至2013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职位要求外,近3年来年度考核应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方法步骤
1、部署发动。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竞争性选拔工作公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自愿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填写《诸城市2013年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性选拔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选拔职位,取消该职位的竞争。
报名材料:
(1)《诸城市2013年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从“诸城组工网”下载)附报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近三年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
竞争规划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龙城中学校长、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职位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工)委出具的相关学习、工作、管理工作经历及任职等证明材料。
企业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来为企业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的,还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照4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及电子版照片。
(4)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及填写方法从“诸城组工网”下载)附报电子版。
3、民主推荐。召开由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从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中进行署名推荐。正科级干部人选职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5人、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职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其他职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的,不再进行民主推荐。超过上述报名人数的,分别按照与竞争职位5:1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按照推荐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竞职陈述答辩人选,最后一名得票并列的,一并作为参加竞职陈述答辩人选。
4、竞职陈述答辩。竞职人员按照本职位竞职要求进行竞职陈述答辩。组成竞职陈述答辩评委,评委依据各职位竞职陈述答辩情况,对每位竞职陈述答辩人员进行量化赋分。由高分到低分,正科级干部和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按照与竞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他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竞职陈述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性选拔总成绩的80%。
5、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发展潜力等情况,同时书面征求市纪委、市检察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的意见。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3年的考察对象,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延伸考察,延伸考察成绩计入组织考察成绩。
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占竞争性选拔总成绩的20%。民主测评占30分;民主推荐占30分,其中书面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各占15分;近3年年度工作考核占30分[参加年度工作考核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度考核情况赋分;企业人员被评为本单位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的视为优秀等次,未被评为本单位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的视为称职等次];近3年来工作表彰奖励占10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10分,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6分,潍坊市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3分,诸城市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1分,同一年度同一奖项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奖励计分,不同奖项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研究任用。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组织考察情况汇报。根据竞职陈述答辩和组织考察总成绩,按照与竞争职位1:1的比例,差额票决产生各竞争职位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正科级干部人选,安排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高中学校副校长人选,每名人选先后安排到两所高中学校挂职锻炼一年,每所学校挂职锻炼半年。挂职锻炼期间,保持原职级待遇。挂职锻炼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及高中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结构等,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具体岗位安排。
7、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其任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10月10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竞职陈述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15726069077、15266612380。
竞争性选拔工作监督电话:6212380、6113203。
竞争性选拔工作有关事项查询请登录“诸城组工网”(http://zc.wfzzb.cn)。
诸城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