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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07-07 09:01:47 来源:

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01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应届小学毕业生

诸城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不能按规定升入小学一年级,确需延缓入学的,在招生入学时间段内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02
招生类别

























(一)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将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入学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诸城市户籍(指学生,下同),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指学生,下同)一致,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非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四(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且在城区务工并租住。

招收新生时,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符合报名条件但所报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

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推行招生报名“网上办”“零证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组织报名。建议网上报名时,用房产所有人身份注册报名,同时提前准备以下入学所需材料,便于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提高网审通过率: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三批次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居住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四批次学位:户口簿、房管部门备案至少连续6个月的租赁合同、城区用工单位缴纳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或城区正常经营至少连续6个月的营业执照、居住证(非诸城市户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以上时间节点为截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且需延续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二)其它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产证登记日期和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截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的,户口空挂的,房产非住宅性质的,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3.同一套住房在义务教育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4.用共有房产报名的,仅限于新生父母与新生祖辈共有房产,新生父母共有比例不低于50%,且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独立产权房。

5.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但学生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学生与祖辈户口在一起且均为诸城市户籍,并与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学。用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学生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可以通过“爱山东”搜索“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查询获取(请提前下载或截图)。

6.市直公办和城区周边街道学校具备接纳第四批次学位能力的学校为:玉山小学、纺织街小学(含北校区)、龙都街道沙戈庄小学、密州街道城东小学、密州街道八一小学、南湖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高新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兴华初级中学、开发区舜德初级中学、龙都街道龙都初级中学。所有符合第四批次学位类型报名条件的,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租住地址就近或相对就近选择就读学校。

03
招生安排

























(一)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区域划分。根据适龄学生人口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兼顾公平、相对就近和历史沿革等,原则上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具体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1。

2.报名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市直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否则不予安排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3.报名方式。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19日至7月20日到相应市直学校联系招生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4.信息审核。7月24日至8月20日,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政务数据接口,进行户籍、年龄、房产等信息的网上审验,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未通过网上审验的,由家长按平台或手机短信(发送至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的提示办理。

5.资格确认。8月21日起,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新生。符合报名条件但所报学校学位不足,所报学校无法接收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同一学位类型以房产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诸城市户籍以落户我市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诸城市户籍以来我市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

6.公布结果。8月22日起,录取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家长需按平台或手机短信通知要求按时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邀请派驻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报名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条件为:一是学生为诸城市户籍或学籍(户籍日期截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二是学生非诸城市户籍或学籍但其监护人在我市有正式房产(房产日期截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报名方式。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另行通知)。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不可兼报。

2.信息采集。7月17日至7月1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3.资格审核确认。7月19日,在教体局监督下学校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市教体局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审核结束后由学校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再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经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招收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

4.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由招生学校制定,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确认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民办学校招生方案、计划、简章和广告需提前报市教体局综合教育科审核,招生计划经潍坊市教育局核准后执行。

(三)镇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方式。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另行通知)。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入学条件,并实施直接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报名时间。7月21日至7月23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23日直接到相应学校联系招生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3.资格确认。8月15日前家长根据系统提示或学校通知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各镇街区中心学校具体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各学校要加强网上招生报名宣传,提前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

5.各镇街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并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四)特殊教育招生

1.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2.残疾儿童入学采取电话咨询、到校报名、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新生(不含视障和听障)家长请拨打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6062523沟通报名就读事宜,按照学校要求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等资料,带子女到特教学校(地址:诸城市东坡北街43号)进行现场报名和入学评估鉴定。特教学校将有关安置建议汇总后于8月26日前报市教体局综合教育科。

3.潍坊盲童学校面向全潍坊招收视障学生,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潍坊招收听障学生。鉴于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和入学评估需要,请视障和听障的新生家长联系潍坊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按要求带子女进行入学评估。

04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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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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