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逼拆”,失去了人性关怀,原本乡土中国重要传承的亲情伦理,不得不被迫面对着与“自身权益”痛苦的选择。
近日,广州增城曝出“亲情逼迁”模式。这一模式其实并不新鲜,甚至可谓“复古”。早在10年前,湖南嘉禾曾经因为“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张狂的拆迁口号,因为滥用政府权力的“连坐”制度,引发全国关注。
简单地说“复古”,其实也不尽准确。这一手法并非重新抬头,事实上,这些年来,在一些中小城市的拆迁中,一直若隐若现,“阴魂”不散。这一“经验”中,众多公职人员往往被迫成为政府动员拆迁的排头兵。但是,嘉禾事件中明明已经遭到谴责和唾弃的“连坐”制度,却在增城事件中卷土重来,甚至有明文规定,“公职人员未能完成征拆任务要处理”。这一现实折射出什么?
首先是基层政府“人治大于法治”的根深蒂固的现实。公职人员的责、权、利本由法律所规定和保障,但在部分基层政府膨胀的权力下形同虚设;而增城之外,被裹挟到拆迁行动中的公务员,则面对着种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潜规则”。
其次是对“人性关怀”的漠视。“亲情逼迁”,对拆迁者及动员者双方而言,都体现出冰冷机械的粗暴,有违“以人为本”的历史潮流。比如在刑法领域,无论是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抑或“近亲属可拒绝作证”的修正,都体现了人性关怀的进步。然而这种进步似乎并未被部分基层政府所感知。失去了人性关怀,原本乡土中国重要传承的亲情伦理,不得不被迫面对着与“自身权益”痛苦的选择。
作为基本原则,即便是正确的目的,也不应该通过不正确的手段来达成;不能因为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就放松对错误的追究。这些年来,更多见的是在土地财政、政绩工程、粗放式管理等诸多不合理因素驱动下的违规强拆。有意味的是,与同为痼疾的腐败相比,“违规拆迁”模式并不复杂,甚至千篇一律的,诸如拆迁征地本身没有合法手续;拆迁补偿不合理;隐现的拆迁“黑恶势力”等。“亲情逼拆”也正是其中一种。病症清楚,下药理应容易。我们其实有完备的“拆迁法”,但一再的强拆悲剧却告诉我们,疗效并不明显。
因此,增城事件引发的追问是:法律为何在基层难以奏效?人治的坚冰如何打破?如何突破地方利益彰显监管的力量?越界基层权力如何治理?我们缺少的未必是制度,而是行动的决心。(刘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