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诸城城区交通秩序、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拟在城区更新换代投入共享自行车3000辆(前两小时免费骑行)、电单车2000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诸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在近期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09:30 。
二、听证地点:龙都街10号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拟在诸城城区更新换代投入共享自行车3000辆(前两小时免费骑行)、电单车2000辆,并就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论证。
四、听证代表: 听证会设置代表若干,从听证当事人、有关部门及诸城市各界人士中产生,具体包括: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三)运营企业代表;
(四)有关部门、单位代表。
五、听证代表报名规定:
(一)报名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1月3日17:30止。
(二)报名条件:
1.居住在诸城市城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诸城市城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能够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4.遵守听证会秩序、规则和程序。
(三)报名方式:意向报名的个人或机构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发送《听证会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信息详见文后附件。
六、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不设旁听席。
七、听证参加人确定: 我单位将于2025年1月4日完成报名人员审核汇总,确定听证代表名单。
八、其他:包括听证当事人在内的听证代表,接到书面(电话)听证通知后,应当按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扰乱听证秩序等行为,我单位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诸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