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设置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85个,具体岗位名单见《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人员安置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范围
户籍或常住地在相州镇区的以下人员(除第4、6类人员以外的其他类人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相同条件下,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具体标准如下: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是指年龄满45周岁,不满65周岁的相应人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6.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期满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3.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等组织中有股东、监事、财务等身份的;
4.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由镇里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安置程序
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方式组织上岗,并由镇里指导社区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2)。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2024年诸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增设报名申请事前说明事项,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的亲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还需填写《公职人员或社区(村)干部亲属报名安置公益性岗位备案表》(附件4),在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里研究通过、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报名材料包括:
《2024年诸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开通惠农一卡通功能,与身份证复印到一页上),人员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残疾证;低保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索引页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索引页复印件等材料)。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遵守工作人员的报名指导,拒不听从工作人员报名指导或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截止后,如岗位未招满,可按照规定流程持续招聘。
3.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6-6491188。
附件:
附件1 相州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 相州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咨询方式.docx
附件3 诸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4 2024年相州镇街区公职人员或社区(村)干部亲属报名安置公益性岗位备案表.xls
诸城市相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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