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潍坊诸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诸城市委、市政府“人才兴诸”战略,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人才政策,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为诸城市高技能人才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做好人才资金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提升人才工作协同力。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及时按项目划拨人才专项资金,保证全市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激励人才的资金需要,为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提供财力保证。诸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专业技术人才、首席技师补贴,农村党员、妇女干部、教师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科技进步及优秀成果奖,本科、研究生、博士生住房补贴,党员教育专项经费、远程教育经费,企业经理突出贡献奖励、博士后科研、突出贡献专家、高技能人才扶持、青岛大学(诸城)数字纺织研究院、人力资源产业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首新空间运营管理等。全年预计投入4000多万元人才项目资金,旨在推动人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助力城市经济增长。
强化政策引导扶持。通过创新人才引进、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人才开发机构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为人才开发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结合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逐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营造人才培养的优良环境,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诸城市用于企业人才激励方面的资金,主要是支持企业研发投入、设立研发平台补助等,为企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撑。
加强监督制度管理。在确保支持人才工作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建立人才投入动态分析制度和信息调研制度,对安排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努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各项支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坚持先有管理办法、再安排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科研开发、人才开发、引智等专项资金,跟踪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到规定项目上,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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