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召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部署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紧紧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积极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做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清理非法制售源头,打击违法链条。综合适用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制售“特供酒”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查处,坚决曝光,强化震慑。
开展现场检查。突出工作重点,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等多个环节入手排查。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酒类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商户108家次。
下步,诸城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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