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命名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对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宣传阵地进行命名表彰。其中,潍坊市王尽美革命事迹教学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潍坊市王尽美革命事迹教学基地位于中共一大代表王尽美的故乡——诸城市枳沟镇大北杏村,基地区域规划面积 5 平方公里,核心区域占地面积 134 亩,建筑面积 2.4 万平方米,由教学研究中心、王尽美同志故居、王尽美烈士纪念馆、多功能展区组成,并建有红色乔有山、王尽美衣冠冢等教学点。
王尽美崇尚法治的思想,在早年革命生涯中,与毛泽东、邓中夏等共同拟定《劳动法案大纲》,作为领导开展工人运动的法律依据,利用合法形式维护工人利益,在长期复杂的革命环境里,始终带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纲领,带头领导和参与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与李大钊等成功领导了山海关铁路工人大罢工和开滦五矿工人总同盟罢工。
为学习宣传好王尽美红色法治思想,基地将法治融入日常教学,建有党内法规展区、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库、成立法治教育宣讲队,开设“法治建设”专题课,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体法治教育。
下步,基地将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全力打造“王尽美红色法治教育”品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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