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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报销最新政策

2024-01-05 14:14:29 来源:
一、门诊职工报销政策
  2024年潍坊市对职工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待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自1月1日起,职工医保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需要签约即可报销(异地就医根据异地报销政策执行)。
  2.起付线降低,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不同医院就诊起付标准累计计算,按最高级别医院标准执行。
  3.最高报销额累计:在职职工4500元,退休职工5500元。
  4.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退休职工提高5%。
  温馨提示  
  1.诸城市中医医院按照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执行;
  2.前来就诊的职工患者,请您及时告知坐诊医生,您是在职职工或退休职工,以免影响您的门诊统筹待遇。

  二、住院报销政策
  2024年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自1月1日起,诸城市中医医院
  住院起付标准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城乡居民其他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我院起付标准为480元;职工医保其他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我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并且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崔著明

来源:诸城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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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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