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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三)

2013-08-21 09:27:55 来源:诸城新闻网
 6、住房公积金交纳后,计不计利息?利率是多少?利息收入归谁所有?
  住房公积金从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交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目前年利率是0.5%;上年结转下来的住房公积金按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目前年利率为2.85%。按规定,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不征收利息税,利息收入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一定数额的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8、如果单位给职工设立专户了,但是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擅自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职工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条例》还规定,因效益不好,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批后,可降低比例缴存或者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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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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