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具有潍坊市户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具有潍坊市户籍,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
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时限
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购买学习用品等支出。资助时限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在校就读期间。
三、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相关学籍证明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四、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8090178
各县市区儿童福利科:
奎文区:6208093
潍城区:8188549
坊子区: 7662330
寒亭区:7278033
青州市:3222022
诸城市:6212338
寿光市:5115003
安丘市:6035019
昌邑市:7228125
高密市:7353366
临朐县:3216356
昌乐县:6256751
高新区:8892093
滨海区:5339001
峡山区:4710019
来源:潍坊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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