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2家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现场评审会议。
专家组分别听取了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和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汇报;专家组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山东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山东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对现场和档案资料进行了实地核查,并现场访谈劳动者。
综合评审后专家组认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诸城市供电公司和国华(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家用人单位均满足健康企业建设的基本条件,企业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建设符合《山东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达到市级健康企业标准。专家组同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诸城市供电公司和国华(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家企业通过市级健康企业现场技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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