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有纠纷来调解
有调解没问题
6月12日,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成立了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诸城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01
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能作用诸城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1名主任,2名副主任和8名调解员组成,通过说服疏导、平等协商、自愿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调处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纠纷。
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法律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参与环境监督的能力,预防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发生。
02
委员会成立意义成立诸城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作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不仅扩大了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范围,通过将人民调解延伸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生态环境纠纷。
同时,对于整合优势资源,以更专业的调解方式,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生态环境纠纷依法解决、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彰显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责任担当,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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