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文件,专项调度。该局组织召开全市17处镇街区民政工作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困难群众复核工作;印发相关通知,要求按照最新规定,对在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研判,按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政策标准,重新核定低保和特困人员资格以及救助金额,做到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规范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等操作程序,严格收入核算、差额补助、按户施保,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突出重点,规范程序。该局围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重难点问题,重点复核法定赡养、扶(抚)养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享受保障的;低保(特困)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保障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大学毕业已经参加工作的保障家庭或刚达到退休年龄享受保障的;保障家庭人口成员发生变化的;长期居住外地的低保和特困家庭;群众举报不符合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待遇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异地火化的低保或特困人员;在保时间超过10年的。镇街区全面梳理在保人员信息情况,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入户走访,摸排线索。市民政局组建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复核督导组,组织开展对全市17处镇街区困难群众复核抽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随机选取镇街区,直接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去,督导组直接面对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研判镇街区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到困难群众家中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摸排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同时,市民政局督导组逐一到各镇街区,听取镇街区民政工作情况报告,面对面分析问题,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民政服务效能。
自开展专项复核以来,通过复核、专项审计等方式全市共撤销城乡低保对象174人,撤销特困人员38人,全市社会救助流程更加规范,救助办理实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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