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咨询能否用耕地种植中草药的问题。
答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和饲料饲草生产,中草药属经济作物,部分中草药如杜仲等属于木本科,对耕地耕作层破坏严重,是不允许在一般耕地上随意种植的。确实需要利用耕地种植的,需要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手续,报省及潍坊市备案后,先补充同等面积的优质耕地后方可占用。李先生表示满意。
●市民惠女士咨询国有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原本用于机械加工,现在想转手是否可以的问题。
答复: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2、已实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条件;3、土地出让时签定产业投资协议的,应取得协议监管单位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具体可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勘测科咨询。惠女士表示满意。
5月17日上午8:00到8:30,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宏武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社保补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惠农资金发放以及财政经济运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在线沟通交流。
●市民王女士咨询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如何申请的问题。
答复: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政府主要在三个方面给予补贴: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2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元、10元。二是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35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三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350元的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同时给予财政补贴30元。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及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不享受缴费补贴。王女士表示满意。
5月19日上午8:00到8:30,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泉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市民邱先生咨询妻子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是否有补贴待遇的问题。
答复:经进一步沟通,工作人员告知邱先生,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低保户中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可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一二级189元/月,三四级146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182元/月,二级146元/月,精神、智力三四级97元/月。邱先生妻子肢体三级残疾不符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邱先生表示理解。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