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有抵押贷款的房产办理转移过户,需要卖方自筹资金或者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再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登记,这种模式下,需要卖方提前筹措还款资金或利用买方首付款还款,存在因买方信用问题无法贷款造成卖方房财两失和买方使用首付款还款后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等风险。
二手房“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在办理在押二手房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的开展,对便利市民买卖“二手房”,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顺利开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城分中心联合不动产中心、试点银行召开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推进会,加强业务协同,优化工作流程。同时,组织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熟悉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流程、操作规范。加强与各金融机构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精简办事材料,努力提高业务知晓度,实现马上办、高效办,确保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有该业务需求的职工可以致电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6055268或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业务网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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