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落实政策施惠于民。积极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自2022年7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62元。2023年度为全市7538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63.83万元,并通过镇街区为代缴人员发放代缴告知书。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缴费宣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参保群众,抓住缴费“末班车”,快速提高养老金水平。截至3月底,全市缴纳1000元档次达3607人,其中缴纳8000元档次达872人,缴费总金额2233.17万元。
提早部署,做好征缴保障于民。提前联系税务部门,并及时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对全市所有镇街区人社所长就城乡居保征缴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并对下步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城乡居保征缴工作。会上明确了征缴工作重心、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务必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全面参保工作。
多措并举,宣传政策造福于民。结合人社部门“春风行动”,组织开展进社区、进集市、进商超、进居户等线下宣传活动,印制了养老保险政策明白纸3万份,制作各类社保政策宣传海报1000张,深入全市各社区、村庄发放张贴并做好宣传讲解工作;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政府网站、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城乡居保相关政策。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城乡居保政策入脑入心,让群众多缴费、长缴费、不断缴,自愿多缴费成为新常态。
优化服务,确保质效满意于民。围绕征缴职责新形势,市社保中心每年定期对镇街人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办理各项业务,实现社保业务全市“通收通办”,并与农商银行合作,设置村级协管员,充分利用协管员对村里各类情况熟悉的优势,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的积极性,摸清底子,在居民参保缴费、待遇申请、资格审核等方面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切实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提升了城乡居保服务能力。推动社保卡在人社领域深度应用,逐步推行社保卡发放待遇,2023年替换社保卡发放待遇2万余人,全市居民养老社保卡使用比例达48.58%,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推送发放数据,确保全市22.17万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