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沃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2月14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诸市监执一处罚告【2023】001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诸市监执一处罚告【2023】001号内容是:你公司因于2018年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致使他人个人资金被冻结,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35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诸市监执一处罚告【2023】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万奎晓 郭海涛
联系电话:6562898
联系地址:诸城市繁荣西路53号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