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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开展工伤预防宣传 把工伤预防知识送到生产第一线

2022-10-01 01:31:42 来源:
   本报讯(融媒通讯员王盛 李海波)为全面提升建筑工地工伤预防水平,持续提高我市工地职工预防工伤应对能力,9月28日,市工伤预防宣传活动走进诸城市鑫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诸城市新禾源服装和床品车间项目”工地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佩戴绶带,通过悬挂工伤保险横幅,工伤宣传画报、摆放不锈钢工伤预防宣传展板、立印有工伤宣传标语的广告伞、发放安全帽和浸胶耐磨工作橡胶防滑加厚棉线手套等多种形式,现场为职工解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帮助企业职工深入了解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项目施工人员防范工伤的意识,提高了大家面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抓好常态化预防工伤的同时,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市人社局工伤科科长说:“工伤预防是贯彻工伤保险制度从源头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工伤保险工作良性发展的有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走进各个建筑工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营造‘工伤保险为企护航’的浓厚氛围。”
  公司项目经理王桂礼说:“通过对工伤预防宣传的了解,以后我们在落实工作进度和疫情防控的同时,提醒工人注意安全,把工伤预防做到第一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没有安全带时,要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悬空高处作业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等知识。做实做细工伤预防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平稳推进。”
  下步,我市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督导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时刻紧绷工伤预防这根弦,做好思想上不麻痹、措施上不放松,持续做好工地职工的安全工作。
  知识链接: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认定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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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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