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备受关注的“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营改增”试点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目前试点纳税人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据了解,90%以上试点企业税负会减少,其中中小型企业税负直减40%。
“1加6”转变为“1加7”
本次“营改增”试点从原来的“1加6”转变为“1加7”,其中的“1”为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7”为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所提供的营业活动。与之前相比,增加了广播影视服务这一行业。
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会减少
试点税率上,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也就是说,“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将由原先征收3%的营业税,调整为征收11%的增值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由原先征收5%的营业税,改征6%的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改征17%的增值税。另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同时,对试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应税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征收5%营业税改征3%的增值税。
针对“营改增”后试点税率发生改变,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大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将减少或持平,综合在外地省市试点的情况来看,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会减少。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制结构。营业税是对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商品或劳务服务每经过一道环节就要纳一次税;而增值税则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避免了营业税“全额征收、重复征税”的缺陷。 很多市民发现,试点后,原适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适用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达到40%,这对于我市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虽然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会减少,但一小部分试点纳税人的税负会增加。
“营改增”涉及我市1401户纳税人,中小企业普遍减税
市国税局从5月28日起与地税部门联合办理“营改增”业户移交工作。由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带队到地税税源管理单位采取“一对一”接应,确保实现“无缝隙”业户对接。经核实确认,“营改增”涉及我市从事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广播影视共1401户纳税人。实行“营改增”以后,由于新增业户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导致税收收入下降。从全国各试点地区来看,试点地区税收总体减负,中小企业普遍减税,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各试点企业当务之急是健全财务会计核算
市国税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各试点企业当务之急是健全财务会计核算。“根据规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若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必须要会计核算健全,否则国税机关不能认定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即使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则有可能被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税负将会成倍增加。”该工作人员说。
国税局“营改增”专用发票发售顺利
7月15日,市国税局成功发售“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9户次,货运专用发票16户次,使“营改增”专用发票实现了信息登记、开票培训、设备发行、发票领购一站式服务,为8月1日纳税人顺利开票打下了良好基础。
积极联系核实,做好试点纳税人确认。组织和抽调人员与地税部门、试点纳税人进行协调对接,对“营改增”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重点包括纳税人的经营范围、税种信息、票种信息、年应税服务额、联系方式等,确保户籍资料采集全面真实。开展调查核实,做好后续管理准备。对核实确认接收的试点纳税人,约定具体办理业务的时间和内容,实行首问责任制,开通绿色通道,避免纳税人为同一事项重复往返税务机关。开展达标认定,顺利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对试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29户营改增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和集中举办政策解读会等形式,告知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理,对税控设备预计用量、操作培训等事项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办理发票限额申请。对试点一般纳税人需要使用的专用发票种类、数量、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购资格等内容进行确认,保证纳税人能按照实际需求及时领购所需发票。积极联系协调,确保防伪设备发行到位。与防伪税控服务单位进行联系,“营改增”各成员单位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公,对税控设备发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为24户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纳税人和13户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成功发行了防伪税控金税盘、报税盘。(记者 王槐德 通讯员 永华 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