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
若您在办理行政审批、推进项目建设、正常生产经营等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以下问题,请您留存相关证据,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1.在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以各种理由致使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地。
2.在涉企管理服务中,办事“推脱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3.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冷硬横推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4.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不力,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
5.不依法依规履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只收费、不服务,以罚代管。
6.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
7.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来电:0536—6212236
来信:诸城市龙源街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诸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62200)
来访:诸城市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诸城市龙源街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中共诸城市纪委
诸城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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