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返还的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支持时限将按照全总、省总文件另行通知)。
经费返还操作流程及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根据小微企业2022年全年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月数,对其全年缴纳的工会经费,按比例全额返还。2022年年度终了,一次性集中返还,分级组织实施。诸城市总工会负责所辖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返还经费账务处理:应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不再参与经费分成。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返还经费将主要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等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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