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班包靠,逐类化解。成立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专班,在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分专班的基础上,增设拆迁清零、回迁安置、开发完善和物业管理4个分专班,分类处置,各个击破,统筹解决。形成工作专班牵头抓总抓紧,政府专题调度,各分专班牵头包靠,镇街区、部门协同推进的高效运行机制。
依法化解,妥善处置。认真研究各级相关政策,加大化解力度,对涉及国有土地的,争取开发商支持,确保尽快全面化解到位。对城区和镇驻地范围内集体土地的房屋,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待出台相关政策后予以办理,并及时向市民公示进展情况。借鉴人和广场项目问题化解经验,引入破产重整理念,通过司法程序破解存在问题项目。同时,对于恶意上访或无理取闹人员,由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引导其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防微杜渐,源头治理。加强监管杜绝新“烂尾”项目产生。按照省文件精神,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交房(地)即办证”,落实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重点抓好“交房前验收”和“交房”两个关键环节,实行“三个前置”“四个联合”“五个严禁”,切实解决交房与办证不同步问题,从根源上消除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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