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事宜。
6月2日上午8:00到8:30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孙广涛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在有关电网改造、电费电价、用电管理、新能源服务、对供电公司的窗口服务、报装接电、电力抢修和电能计量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刘先生咨询小区电费能否交到供电公司的问题
对于新建居民小区,由承建单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定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对于历史形成的合表用电的小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若要纳入供电公司统一管理,小区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按标准自行组织改造,这里的标准是指省住建厅下发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改造完成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实现“一户一表”供电。
6月4日上午8:00到8:30分,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臣波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在有关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和物资保障、物价管理、价格认证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王先生咨询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问题
答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诸价字【2018】19号)规定:幼儿园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分四类:省级实验示范类480元、市级示范类380元、县级示范类300元、普通类260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分四类:省级实验示范类750元;市级示范类(省一类)城区600元、村镇450元;县级示范类(省二类)城区500元、村镇350元;普通类(省三类)城区400元、村镇260元。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在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自主确定执行的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公示制度,9月1日前,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需在发改部门完成备案,具体执行标准以备案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