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好“学校”之责,以师生情怀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心理发展的未成熟期,可塑性大,辨别是非能力差,思想情绪不稳定,易受环境影响,意志薄弱,法制观念不强等特点,看守所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管理监室,对他们实行分押分管,安排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民警专门负责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给予特殊的照顾,努力营造适合未成年人改造转化的良好环境;建立心理疏导室,定期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的疏导教育,同时所里还对他们实施全程跟踪激励教育,对于表现好、转化快的予以表扬奖励,积极争取办案单位给予宽大处理,全方位的呵护,让他们看到希望,憧憬未来,充满信心。
尽好“家庭”之责,以浓厚亲情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在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管教民警坚持每天到未成年关押监室了解情况,对家庭困难缺衣少食的,及时向所里反映给予救济,广大民警有时还自发向未成年监室捐款捐物,主动靠上帮教,尽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找到回家的感觉;所里每周定期消毒监室,按规定巡诊送药,有病的给予治疗,发现犯有重大疾病的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考虑到未成年人正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期,所里设法改善伙食、增加营养,提高生活标准,满足其生长发育需求。为丰富未成年人犯的文化娱乐生活,所里投资新建了融学习、教育、宣传、娱乐于一体的视频播放系统,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室样样俱全。“人性化”关怀使他们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有力激发自尊、鼓舞勇气,树立信心,增强了悔过自新、遵守监规、配合改造的主动性。
尽好“挽救”之责,以治病救人为本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为规范在押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看守所在管理教育中做到“三严格”:严格法制教育、严格作息时间、严格遵守监规行为规范,使他们逐步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自未成年在押人员一入所,管教民警就了解个人简历、涉案案情、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工作职业等情况,有针对地进行法律法规、道德修养、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对学习改造、遵规守纪、生产劳动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未成年在押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积极因素,提高转化率,为在押未成年人犯重新做人创造条件。同时,不断建立完善未成年在押人员管理制度,充分依靠学校、共青团等社会资源,进行帮教。加大开放教育力度,积极创新管理教育模式,以有效的措施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洗心革面,重塑自我,早日回归社会,最大可能地保证他们以良好的心态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