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王秀国)近年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作为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落实四项工作举措,突出抓好诚信政府工程建设。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法规政策纳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培训,在新任公务员培训班、全市科级干部培训班开设诚信专题课堂,培训干部500余人次。为69711名党员、2668名公务员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将公务员的奖惩信息及时归集至个人信用档案,在公务员的考录、评先评优、调任中建立信用记录查询制度,实现对公务员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管理。在2020年录用、调任的公务员中有1人因严重失信被取消报考基层公务员资格。
开展好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信用信息应用。制定出台《关于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诸城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等制度,对187项县级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109项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行政管理事项逐一明确,通过全面推进政务事项信用信息应用,加快提升政府部门单位和公职人员信用意识。
创新建立政府失信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密切加强与法院的对接协调,建立起政务失信动态监管、涉政执行案件预警、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联动三项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涉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归集数据的动态监测,对涉政府机构执行案件发布执行预警信息,将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关口前移,从源头杜绝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抓好公职人员失信惩戒。制定《关于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的意见》,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在入党考察、年度考核、晋升职务、交流调动、置产置业、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等方面给予联合惩戒。近年来,共对162名严重失信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严密的信用惩戒措施督促了公职人员恪守法律规定,讲规矩重规则,有言必行、有诺必践,自觉树立公职人员的良好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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