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成宾 刘光达)日前,笔者从市医保局召开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于11月底前实现定点药店和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年底前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都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是参保人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具有医保卡医保支付、统筹报销的功能,未来还提供给参保人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经办大厅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认证和授权、医保扫码支付、互联网医院慢病续方结算等多场景使用。
未来医保电子凭证可支持全国异地个人账户支付,目前已经实现山东省内异地个人账户支付。
参保群众可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通过便捷服务———医保电子凭证,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领取。
为加快工作进度,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宣传、规范合作、全力推进,确保年底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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