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刘东)近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得到一组数据:上半年,我市共创建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3个,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3个,潍坊市安全文明工地5个。今年以来,市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监管战略,从细节处着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推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战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主体责任,年初与各施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主任,监督员层层签订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深入开展“创优”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明确创优目标,制定创优办法,鼓励开发、施工企业增强创优意识,多创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可靠”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鼓励企业在施工现场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提高施工科技含量,以技术促水平,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创新能力。
开展专项整治。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20年计划开展深基坑支护、高处坠落、模板支撑、起重机械、扬尘污染防治等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对专家论证会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走过场。未经专家论证或使用非专家库人员进行论证的一律视为无效。
狠抓教育培训。抓好监督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明执法能力;抓好“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技术资料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的教育培训,在职业技能、安全常识教育上下功夫,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促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从源头上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打好基础。
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起重机械备案的管理。对新购起重设备,要求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未办理产权备案的,一律不得使用。对新开工工程使用的已办理产权备案的起重机械,未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申请、未经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抓好竣工验收备案,严格按照竣工验收备案要求,认真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复查复核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意见的真实性,确保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整齐全。
加强对检测单位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机构对检测单位的监督职能,要求检测单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检测单位重点过程、关键环节监控,确保检测行为客观公正,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强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能力验证,监督管理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加强对试验人员的管理,确保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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