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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隔空”提供法律援助

2020-05-19 17:09:21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城融媒讯(贺爱斌 王锦泉)3月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座机铃声骤然响起:“喂,请问是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吗?我是东营市费某,我想为我父亲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但是现在疫情期间,我们无法外出,时间又很急,请问应该怎么办理……”
  正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贺爱斌听到对方焦急的话语,在电话中进行了安慰并详细了解了案情。
  原来,来电人费女士现在东营市工作,其父亲费某某现在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谷胡同行政村费庄老家居住。费某某自2018年10月份以来一直在诸城市某在建小区工地工作,2019年4月21日中午12点左右,在上午已经下班(下班时间11:30)的情况下,工地管理人员又安排费某某等3人加班,从卡车上卸钢管,因塔吊司机操作失误,将费某某从2米多高的车上打下来,经诸城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头部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骶骨骨折、颈部、腰部外伤、腰椎间盘突出等。费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经诸城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级。对其相关后续治疗及赔偿问题,用工单位一直未正面回应,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费某某想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而现在又在疫情防控期间,其本人到不了诸城市申请法律援助,便委托女儿咨询办理。
  了解到来电人诉求和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申请人费某某和费某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都不能前来诸城亲自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为及时维护费某某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经过分析研究,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就费某某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告知其女儿费某,贺爱斌添加费某微信,通过微信推送了法律援助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样本等申请材料,费某又将材料传至费某某,费某某将填好的申请材料拍照微信发至费某后转发贺爱斌,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后,告知申请人将材料原件按指定地址发至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随即决定为费某某予以法律援助并指派了办理律师。收到给予法律援助的信息后,费某在微信中对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无限感激之情。
  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疫情期间的法律援助办理制定了详细的“惠民”政策。简化申请、审批、指派流程,实行快速“一次办好”,降低审查标准,推行法律援助“诚信通”。实行“容缺受理”制度,遇有特殊情况,先行实施法律援助,事后再由申请人补齐所缺材料。对符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条件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以及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开辟“绿色通道”,更加快速便捷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参与“疫”线防控工作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群体提出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援助需求,做到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并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减免相关费用。疫情发生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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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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