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有毛主席头像的纸钱能卖嘛?”清明节前夕,诸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工作人员接到了这样一个举报电话。清明将至,祭祀用品也到了销售的“旺季”。办案人到市场上调查发现,货架上摆放着各种香烛、纸钱,尤其是一摞摞“人民币”格外显眼。这些冥币采用了人民币同款色调,大小上也与人民币很相似,只是把“中国人民银行”改成了“中国天地银行”,每种“金额”的冥币上的主图都是已故国家领导人毛泽东的头像,面额从5元到上亿元不等。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图样同样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一)……(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令《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市场上的这种“人民币”其实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也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誉、荣誉和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侵害了公共利益。根据走访查明的事实,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诸城支行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非法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清明祭祀是我们的传统习俗。“纸钱”是承载着我们对已故世人的怀念,是我们在这个特殊的节日向已故世人寄托哀思。但是,烧“纸钱”,其实只是祭祀的方式之一。近年来,各地都在宣传“绿色祭祀”,以敬献鲜花、追思会等绿色低碳的形式缅怀故人。
祭扫是一种形式,文明是一种风尚,文明祭祀,从我做起。